实习是实现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通过实习,实施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训练,提高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达到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要求,并初步具备独立从事本专业的实际工作能力。
我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
学校管理由学校党委领导,分管校领导主管,教务处组织实施,学工处、总务处等分别配合教务处负责实习学生的专业教学、政治思想、组织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实习报到和结束实习的规定
1.学校宣布实习安排后,学生不得私自更改、调换实习单位。私自更改、调换实习单位的同学,学校将不予承认其实习学习,不予办理毕业手续。所有应届实习的同学必须严格按照实习派遣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实习单位带队老师处报到。
2.实习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实习计划所要求的实习时间,私自中途终止实习的同学,学校将按照自动离校退学处理,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3.实习单位报到和实习结束时,学校会和各实习单位联系,提前组织本实习点的同学,完成实习交接后学生方能开始实习工作或离开实习单位。
4.实习结束前,各实习点组长收集实习学生的实习手册上交实习点负责老师。不按时上交的同学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实习生管理方法
1.实习期间,实习生的具体管理由学校教务处、学工处和实习单位负责实习的科室(护理部、科教科)共同管理。教务处在每个实习单位安排一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实习工作对接、实习生管理等。
2.实行实习组管理制度,每一个实习单位建立实习组,设定实习组长,若40人以上分小组,设定实习小组长。各组建立微信群,实习指导老师、班主任 、实习单位实习负责人加入,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发布教学、日常管理等信息,并对学生动态进行监管,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实习组长负责本实习单位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实习生必须服从实习组长管理。实习组长定期组织各小组长召开实习管理会,了解实习生实习动向,并及时上报学校教务处负责老师。实习组长在实习期间应发挥好实习示范作用,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4.实习期间,实习生除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同时还要按学校要求完成资格证考试复习的学习任务,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将计为实习期的学习成绩,不合格的同学视为未完成学业,将采取补考、缓发毕业证或不准予毕业处理。教务处将不定期走访各实习点,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了解学生动态和需求,并进行教学督查。
实习生考勤的有关规定
1.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保证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实习期间的考勤主要由实习单位进行管理,请假一周以上的同学经实习单位批准后,需书面报告学校教务处。
2.实习期间由实习组长对实习生考勤进行监管并记录。如有异动,实习组长应及时向学校和实习单位反馈,不得包庇学生离岗行为。
3.缺勤的处理
(1)在实习时间内,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实习岗位者,均视为旷课,一天以6学时计算,累计旷课时间超过90学时者(含90学时),按《学籍管理规定》给予自动退学处理。少于90学时的参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2)在实习期间,病、事假累计达到15-90天者,应补足实习时间后方可颁发毕业证,补实习的费用由学生自理。病、事假累计超过90天者,不准毕业,应随下一届学生重新实习,重新实习的一切费用自理,重新实习合格后方可向学校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